清海無上師以英文講於馬來西亞
1992.2.24 (影帶編號#216)

 

問:師父,您說是我們自己在懲罰自己?

答: 沒錯,是我們自己在懲罰自己。

問: 但在這世界上,我們從未看過小孩做錯事時會懲罰自己,都是父母在懲罰小孩。還有當我們違反交通規則時,我們也不會自己到警察局認錯:「我開車超速了」都是警察抓我們、開我們罰單,所以感覺上似乎有個更高的目擊者在觀察我們行善或為惡,然後再根據這些行為給我們賞罰。實在很難想像其實都是我們在賞罰自己。

答: 當然,這世界的法律和內在的法律是有所不同的;我們本身擁有意識,而我們在這世界的所作所為都是屬於物質層面的,我們要用肉眼來看、用手來抓,只要我們的所作所為還停留在物質層面的話,我們就會被這個物質定律所支配。不過還有比物質層面更深入的層次:當我們故意傷害別人、搶別人的東西時,我們知道不應該這樣做,即使警察沒來抓我們,但我們二十四小時隨時都是自己行為的見證人,我們逃不開自己的良心。所以有時候我們在這世界犯了罪,即使警察抓不到我們,但我們一直都知道自己做錯事,那種罪惡感會如影隨形地跟著我們。

 不論我們做什麼、想什麼,都會產生某種形式的能量圍繞著我們,附在我們的靈體上,這使得我們在離開這個物質世界後還必須承受它。因為有些罪行所受的報應並不止於物質層面而已,譬如說我們殺了一個人,警察抓到我們,送我們去坐牢,我們或許坐了一、二十年或一輩子的牢,但還是無法抹去我們良心的不安,因為那個被害人不會因為你去坐牢而再活過來,我們知道他死了,而他的小孩、太太、所愛的人會想念他,會感到難過、悲慟不已,他們的仇恨、痛苦會形成一種能量,投射到我們身上,我們逃不掉也躲不開。你們知道思想是有形式、有能量的,所以有些人才能催眠他人。那個死去的人和他所愛的人產生的仇恨,會不斷地啃蝕著你、糾纏著你,而你自己的良心也會不斷產生一股懊悔的能量困擾著你,即使是坐牢也不能消除。

 我們內在有上帝、有能量、有智慧、有力量,因而使我們無法忍受自己所做的錯事,所以我們必須找方法消除這些罪惡感,好使我們能安心。也因為這樣,我們才會掉入那種完全黑暗無光的意識等級裡受苦,那就是所謂的地獄;不然,地獄其實並不存在,除了做錯事的人的良心造成以外,根本沒有地獄存在。

 心靈的層面與物質的層面有所不同,我們心裡會知道自己犯錯,即使別人不知道。有許多事情人們並無法得知,譬如說,有一些邪惡的人會詛咒別人,讓人生病,由於沒有物質的證據,警察也不能抓他們,但那個邪惡的人內心則一直都很明白。我們是自己任何善惡行為的最佳見證者,所以我才說是我們在懲罰自己,或獎賞自己上天堂。你們可以說這是較高境界的規範,是我們高等的本人、高等的意識、正義感,為自己所作的審判,而那的確也是我們自己本人審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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