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應該像這樣,要不然,一直沈在那裡講罪惡的事情,不但無聊,自己也會感覺到很沈悶、壓迫感很大,然後也給旁邊的人一種壓力。因為當我們沈在那種黑暗的地方時,我們無法跟別人溝通,別人講什麼,我們都沒興趣聽,即使他們講什麼好玩的事,我們頂多只是笑一下而已,然後又繼續沈在裡面,沒辦法讓自己開心。因為這種快樂跟我們的罪惡感無關,除非我們有做一些可以彌補那個罪惡的事情,這樣我們才能夠真正快樂出來。因為「有因就有果」。

我們有懺悔心和謙卑心是很重要,不過,對自己的愛心更重要,一個人如果不能愛自己的話,他還能夠愛誰呢?愛自己並非很自私。什麼東西都抓給自己,什麼情況都只考慮自己,而沒有考慮到別人的感覺和方便,也沒有任何貢獻給別人高興,任何時候都只管讓自己高興就好,不高興的話就責怪別人,那樣不是對自己有愛心,而是獨裁、獨權、自私!那個不一樣。

對自己有愛心就是:我們知道自己等級低,定力不夠,也許前世業障比較多,比較無明,因為沒有明師指導,所以這一世修行比較不好、比較慢,那就要多疼愛自己。即使是看到別人這個樣子,我們也要可憐他,那怎麼不可憐自己呢?所以,我們要儘量做好、儘量改善,不是光在那邊說:「我有懺悔心,難道你沒看到嗎?我已經懺悔了,我說過就好了嘛!」不是這樣,而是要真正的懺悔,要教訓自己、幫助自己、鼓勵自己、提醒自己當來做好,任何我們覺得對自己好、對別人也好的事情,就寫下來,然後儘量做。另一方面,我們把過去那些壞習慣一個一個改掉,一直改到完全沒有為止。

所以兩方面都要做,不是每天只在那邊想自己的罪惡而已,然後一直沈在那種黑暗的境界裡,而沒有採取一些肯定的、彌補的方式,這樣沒有用,對自己也不好,應該想辦法彌補。當我們彌補、做好事的時候,就會有那種安慰和鼓勵的心,慢慢地就會忘記那些罪惡的事情,自然地壞習慣也改了,然後自己也會原諒自己。

不然的話,我們沒辦法原諒自己,並非別人不原諒我們,而是我們被自己的罪惡感壓死。地獄就是這樣造出來的,因為那些做錯事的人沒有想辦法彌補自己的過錯,所以沒辦法原諒自己;並不是佛菩薩或是誰能夠處罰我們,我們是萬物之主,除了我們自己以外,沒人能夠處罰我們,我們允許自己沈到這個程度,為了要教訓自己。

我們聽說作惡多端的人會下地獄,為了要教訓那些人,為了要讓他們彌補自己的過錯。不過,有另外一個更好、更肯定的方法,比方說,我們以前偷人家的錢,那現在我們不只是停止偷竊的行為而已,還要布施、做善事、幫助需要的人;不是只有消極、否定而已,還要積極、肯定!我們只停止錯誤的行為,還是很消極,我們還要做好事來彌補原先的錯誤,才是積極、肯定,這樣才能夠洗掉業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