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農業稅 為了改善農民生活品質、減輕農民負擔,中國政府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正式成為歷史,這是中國政府在連續多年減免農業稅後,帶給農民的最實際利益。
中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把農村最困苦的群眾納入了政府財政供養的範圍,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此一歷史性轉變,實現了將這「五保供養」從農民集體內部的互助共濟體制,改成以國家財政供養為主的現代社會保障體制。
為了讓西部貧困地區農村兒童順利就學,中國政府從2006年春季開學起,免除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全部學雜費,對其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課本以及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並計劃從2007年起,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這一政策。相關學者專家指出:減免農村地區學生學雜費,讓貧困家庭的子弟上得起學,接受良好的教育,對於他們本人和後代,以及對於農村乃至全國的發展,都具有長遠的意義。
為了解決農民普遍無力就醫的問題,中國政府一方面加強醫療體系的改革,降低藥價和醫療費用,另一方面則擴大了對低收入群的醫療保險,在廣大農村推廣新型醫保制度,大幅度提高補助標準,這樣農民只要交少量的錢,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
最近中央政府又制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規定,於全中國建設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落整潔、管理民主」為目標的新農村,並協助偏遠貧困山區散居的農民,遷居到統一新建的「新農村」,以縮小城鄉差距。
在2004至2005年間,國家通過各級財政部門,把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現金送到廣大農民手中,顯示出中央政府關心農民兄弟的基本生活,並有心解決農民生產實際問題。
最近幾年,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嚴厲打擊和處罰那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老闆,幫助廣大農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資。並在最低工資制度、醫療、工傷及意外死亡、養老保險、女工的生育、子女的就學等方面都做出了法令的規定,使廣大農民工在維護自己權益方面有法可依循,從而改善了農民工的生活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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