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講經都是同樣的主題,那是你們唯一要做的事情:記得你自己,記得你是有力量的,記得你可以創造任何自己想要的事情,只要你運用自己信心的力量,運用自我了悟的能力,你就可以辦得到。但是有時候因為我們太習慣缺乏與不足了,所以才不敢相信自己可以擁有這個、那個等等。那樣也很好,我們也不需要太多,不必成為百萬富翁,不必很有錢或什麼的,但是也有可能。靈性的力量可以讓任何事都有可能,你可能做到任何你想要的事,擁有任何想要的東西,只要確定你自己是真的想要,而且知道你將會得到。但是你大部分的時候會說:「好,我不認為會得到,只不過求求祂。」那就是為什麼我們得不到的原因了,因為我們早已認定祂不會給我們。那也沒有關係,如果你有足夠的食物吃,那就好了;如果你有足夠的衣服穿,那就好了;如果你沒有需要再多些什麼,也可以。但是並非不可能,我只是想告訴你們這一點罷了。
已經有這麼多人證明給你們看,即使只是藉由心智的力量,他們也可以挪動物品,可以走在火上、水上,他們可以把刀子從一隻耳朵刺穿出另一隻耳朵,卻不會流一滴血,什麼事也沒有。即使只是運用心的力量、靈異的能力而已,就可以做到。大家都說美國是充滿機會的土地,也許他們說的是真的,因為美國人有堅決的意志力,他們相信自己可以辦得到,所以才不斷地要求,越來越好。他們不會猶豫或覺得不好意思去要求別人或甚至是上帝,以實現他們的夢想。我們應該這樣做才對,所以不要離家出走或躲藏在某個地方,或甚至要躲在師父這裡,師父就是你們自己。你們的內邊就有師父,我們之間沒有差別。也許你們的智商還比我高!誰知道?
美國有部電影,講有關約翰塔佛塔(John
Travolta) 的事。我不知道片名為何,不過影片中是在敘述一個人有移動物品的能力,也能知曉遙遠的某地正在發生的事,能預知一些事情或能隔空通曉他人的信息。很多人即使看見了還是不相信。他們不相信這只是意志集中的關係,他們想要動手術打開他的腦看看有什麼不一樣,為了科學上的研究,想要找出他的腦跟所謂平常人的有什麼不同。
沒什麼不一樣。他們可以把所有的腦神經分割成千百萬條,也找不出有什麼不同。人與人之間是稍微有點差異,不過要是把意志力集中起來,那就沒有太大的差異了。那只是意志集中的力量而已。如果開刀這個物質的頭腦,不會有什麼差別的。所以擁有才華的人,誇耀自己有靈力的人是很危險的。記得嗎?所以我才告訴你們體驗不要告訴別人,這是很不安全的,因為他們還沒準備好聽這些,超過物質層面的事他們是不會懂的。
許多科學家們只相信能觸摸的東西,能證明出來的事物而已,所以有時天才很難在這世界上生存。因此很多天才來來去去,沒人注意,無人識得,甚至還受社會傷害,只因為人們是那麼無知,不了解天才所知道的,所以他們不相信,就找法子傷害他(她),或有時候想辦法用物質的方式去證明,甚至於傷害那位天才或有才能的人,或是有靈性的眾生。記得美國有位很有名的靈媒,名字叫亞德傑•凱西(Edgar
Cayce),你們知道是嗎?有些人不相信他有集中意志使靈魂出竅的力量,或能附身他人身上,或用靈力尋找東西,所以他們要實驗一下,就把針刺進他的指甲裡。你們知不知道?好吧,那就看一下他的書,雖然我不懂美國的文化,我還知道這件事。刺他的手指頭,只為了要確定他沒有任何知覺。我的天!在那時他是沒有感覺,可是等他醒來的時候,他會感覺到的,可憐的傢伙!所以有時社會就是這樣的對待天才或不平凡的人,不是在耶穌的時代才這樣子,每個時代都是。人類有時會做些怪異的事,沒什麼好驚訝的,我可以告訴你們很多其它國家像這樣的例子,不過這些就夠了,這種令人沮喪的事情不必詳細加以討論。
事實上,根據一些研究和我的淺見,我們擁有許多先進的科技,先進的醫藥,先進的方法可以立刻中止這世界的苦難,就在此刻,不再有饑餓,不再有苦難,不再有疾病,不再有不治之症。我們已經很進步了,我們已經發現很多物質,即使是最能致人於死地的病症也能對抗。然而有時候就整體而論,社會選擇不去做,為的只是要保護經濟,我想是這樣,你們比我還清楚。
所以不是上帝不給我們一切,不是上帝不能做不可能的事。是我們自己,障礙是在我們自己,因為我們的信心有時很薄弱。我們不能相信如果上帝賜給我們治癒疾病的方法,祂就會給我們另一種方式以維持醫療工作系統,而不致於讓它崩潰。如果上帝賜予我們找到免費能源,免費電力的方法,祂就會給我們另一種辦法以維持整個工業,而不致於讓人們失業。他們會找到別的工作,他們會找到其它事做的。或是我們應該過著比較簡單,需求少一點的生活,然後我們不必為了工作,不必為了賺錢那麼掙扎,比方說這樣。許多天才都能證明給我們看這是辦得到的,這世界在一剎那就能變成天堂,即使是物質的。
不過一定是這世界的人的信心太小了,太薄弱了,所以他們才那麼害怕去試試看。比如說,假如很容易就醫好所有的病人,那麼健康醫療制度何去何從?你們最愛談的主題。只是提到健康醫療而已,人們就在恐慌了,更別提給人真正的醫藥,真正能治療人們的奇蹟。總之,也許我講得太多了,你們不必相信。我有權利說我想要說的,而你們也有權利相信你們所要相信的。我們雙方都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做事,我說我所相信的,不過你們不必去相信我所相信的事,隨便你們相不相信,或者你們可以研究我的建議,我的評論,然後自己證實我所說的話實不實在。我是說你們有選擇權,你們可以選擇。不過至少我告訴你們一些事情,然後你們就有機會去證實正確與否。如果我沒告訴你們,也許你們根本不會知道有這種事,甚至連去證明你們智商的機會也沒有。所以自己去做些研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