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海無上師以英文講於美國華府國際禪四1997.12.24
事實上,在那種情況下,他那樣做是
不對的,因為雖然律師的職責是在必要的情況下保護公司,但是不要連公司犯錯了,還盲目地為它辯護。而這也是律師存在的目的,受雇的律師不應當只顧慮到一家公司,而犧牲個人或其它企業的利益。比方說,有人誤會我們,或控告我們莫須有的罪名,或剝奪我們應有的權利,正因為我們對法律所知有限,所以才聘請律師為我們辯護,由於法律是律師的專長,他們可以幫我們辯護,所以才需要律師,而律師也應該替弱勢、無知,或被壓迫的人打抱不平才是。所以,不管什麼公司,如果被誣告,或是因為員工或其它公司的緣故而吃虧,律師都應該盡力替他們辯護,這個才是律師應盡的責任,也才是雇用律師的目的,而不是每次都想打贏官司,替公司省錢,或是從別人手中拿到錢。所以,錯不在律師,都是公司的錯!身為律師,無論是為公司或為個人辯護,都應該看清真相,為正義而辯,而不應該只想到客戶,應該為伸張正義而辯護才對,這樣就沒關係。但是,多數的人只想利用律師來打贏官司,而不管是非對錯,這樣就很不好!
如果你是律師,或想當律師,為某某公司或個人工作的話,請記住我這些話。如果客戶不對,直接告訴他,不要替他辯護,或者改變公司的政策,表明律師是為正義而辯護,不能踰越這個標準。如果他們炒你魷魚,那就乾脆改行,比方說去賣豆腐(大眾笑)。昨天我告訴過你們了,不是有名有利的才算是人,越追求外在的名利,我們越沉淪於人世間的錯誤之中。我們必須盡全力做個正義的人,如此一來,無論做什麼,都將無所畏懼。
放下世界 得到天堂
你們有沒有聽過印度明師拉瑪的故事?他本來被授命為下一任國王,但是由於某位王妃的嫉妒與惡意中傷,父王只得罷黜他,並準備將他放逐到很遠很遠的國家去,而他也欣然接受這個安排。有人便問他:「難道你一點都不難過?你為什麼不起身為自己辯護?」他回答道:「為什麼?如果我坐上王位,就要盡力完成託付給我的責任。如果當不成,那最好,我就不必再承擔什麼責任了。我也會有更多的時間打坐、想上帝。」如果我們看事情能像他一樣就好了,如此一來,心裡便自然不會再那麼迷惑與掙扎,因為我們不在乎。這是每個人應該有的態度,尤其是修觀音法門的人。
在我還沒來華府之前,我們事先就已經訂好機票,但是當我們抵達機場時,其中一位隨行人員機票上的名字和身分證的不一樣,而他又忘記帶新的證件過來,所以航空公司的人不准他上飛機,搞得很麻煩。美國的國內航線通常不核對姓名的,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這樣做,造成很多麻煩。我差一點就要開始罵航空公司了,因為都已經快遲到,而他們還要我們回去拿身分證,我們已經快來不及了,有很多人正在等我們,而我們又無法和這裡的人聯絡上,因為電話以及其它事都還沒接好。不過,我又想:「嗯,不要罵人,也許一切安排都是好的!」所以我就只是面帶微笑而已。當你原諒別人的時候,心中會覺得很平靜,當你心想這也許是上帝的更好的安排或為了別人的利益而安排,也許不是為了你好,而是為了別人好,無論如何都是上帝的安排,否則事情也不會發生,我一直都這麼認為。突然,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一位女士,她說:「你可以用這張身份證買另一張機票,原來的票可以退票。」所以問題就解決了,我們準時登機,也準時到達這裡。
心情變化並不是因為有了新的機票,而是內心態度的轉變。在新的安排來臨前,你的心情已經變好了,你和上帝及全世界,都已經達成平和了,這樣對我們很好,因為我們有打坐,我們心平氣和,就不會敵視任何情況或個人,更何況那些沒有對不起我們的人,比方說對方的客戶。所以,身為律師或任何的辯護人,都要記住這些。
我們寧可傷害自己,也不傷害他人,除非你是為了自衛而不得不做一些你所認為對的事,然而通常我也只是讓上帝去做祂所認為是對的事,我根本也不用保護自己什麼,有什麼好保護的呢?為了讓這個肉體多吃幾天、甚至幾年飯?還是我應該保護我的名譽?我要這個名譽做什麼?成名有什麼好處?當然,如果我們的團體有好名聲,也是件好事,我們會覺得更方便,然後就可以做更多利益眾生的事。不過,如果事與願違,也沒關係,我的工作反而少一點,我們團體也就少幾個兄弟姊妹。其實,即使是外面的人,也是我們的兄弟姊妹,所以沒關係,不管怎樣,我們都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