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聽說什麼都是上帝的旨意,即使掉根頭髮也都是上帝的安排,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因所做過的事而受苦呢?聖經又說:「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那不又跟「上帝的安排」互相矛盾了嗎?對我們不是太不公平了嗎?不是不公平,不公平,但也公平;不公平的部分是,如果每件事都是上帝的旨意,為什麼我們應該為我們所做的事受罰?公平是因為上帝也給了我們方法,去超越這些令人害怕的所謂懲罰,只是我們不知道如何使用,或是不想使用罷了!因為我們生生世世已經習慣安逸,我們只做我們想做的事情,只依自己的習慣,和從眼、耳、鼻、觸摸等收集的訊息來過生活,我們已經忘記上帝的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