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依•路特撰文 法新社 (北卡羅萊納州)
美國香菸製造商正面臨多重威脅,諸如空前的政府規定、犯罪調查、數十億元之訴訟以及持續縮減的本地顧客。
估計有四千七百萬美國吸菸人口,不願或不能戒菸,在政府譴責香菸每年奪去四十一萬九千條性命的同時,吸菸者已為社會所不容。
在達拉謨(DURHAM)附近每天要抽兩包菸的建築工人賓尼湯馬斯,由於當地法例使他被迫要在戶外吸菸,所以他尖叫大喊:「這是共產主義。」
但對於很多醫生和反吸菸者來說,他們卻一致認為,能抑制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消費產品,實在是可喜的恩典。
美國總統柯林頓,以標示著青少年吸菸人數明顯急劇上升的數據作為裝備,向菸草工業宣戰。於1995年其內閣建議,將香菸視為藥物管制,但仍等待著最後的決議。
寧吉斯(LIGGEST GROUP)、赤斯特非(CHESTERFIELD)香菸之製造商集團,於三月份震驚了菸草國家,因為他們同意償付給九個州其中的五個,這九州正在控訴,要求賠償因治療抽菸而引起的相關疾病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在此之前,從未有公司同意或被迫償付任何金錢給那些因吸菸而受到傷害者。
令菸草工業更加頭痛的是幾項正在進行中的犯罪調查,其中至少有一宗是涉及菸業自己的行政人員。
一個大陪審團正在調查幾個高級行政人員,看他們是否於1944年向國會小組訛稱:經過測試鑒定尼古丁不會令人上癮。
一些機密文件披露了那些公司自己的研究人員的發現:尼古丁是會令人上癮的。
對菸業最大的威脅可能就是柯林頓的建議,將香菸列入食品與藥物局監管。
掃蕩計劃中將禁止贈送香菸,禁止利用自動販賣機銷售香菸貨品,以及不許在學校和運動場300 公尺範圍內豎立香菸廣告牌。
名牌香菸對運動競賽和娛樂事業之贊助將遭禁止,同時香菸業被迫付出一億五千萬美元作為兒童反吸菸活動之經費。
調查結果顯示:「知道吸菸有危險的人比知道誰是美國第一任總統的人還要多。」
<法新社訊>以下是1964年以來美國菸草歷史記要:
1964:美國外科醫生總會報告指出,吸菸會導致肺癌及其他病症,以致兩年後警告標籤出現在香菸的包裝上,最後香菸的廣告位置上亦加上警告標語。
1971:香菸廣告被禁止在電台及電視上出現。
1975:軍方停止配給香菸給軍人。
1977:加州伯克萊市通過第一個綜合性的法例要求餐館設立禁菸區。
1982:國會將香菸銷售稅增加一倍。
1984:已逝世的律師代表露絲斯普倫(Rose Cipollone) 控告三家香菸製造商賠償其受到肺癌的損害。於1984年判決得到勝訴,這是因吸菸受到傷害向菸草公司提出控告的案件,也是前所未有的第一宗判決,但這判決卻於1988年被推翻。
1988:美國外科醫生總會發出報告指出,香菸中含有的尼古丁是一種會令人上癮的藥物,與古柯鹼和海洛因相類似。
1988:在兩小時航程的內陸客機,機艙內禁止吸菸,兩年後再推展到六小時航程的內陸客機上也禁止吸菸。
1993:環境保護局宣布二手菸會危害健康。
1994-1996 :於1994年,全國有些州的律師事務所聯合起來,向主要菸草公司提出控告。這集體訴訟案的起訴內容是指控香菸業蓄意使消費者上癮,而提出損害賠償。紐奧良法庭於1996年 5 月否決了該案。律師們於是又在各州的法庭出擊,重新提出集體控訴。
1995:總統柯林頓宣布,建議食品與藥物行政總署,將香菸列為會令人上癮之藥物。且廣泛地徵詢大眾意見,並在食品與藥物局備案,然此規定之實施尚待最後的決定。
1996年:美國有9 個州向主要的幾家菸草公司提出控訴,賠償因治療吸菸所引起的有關病症而支出的醫療費用。
◇如何尋回內在寶藏
◇菸草業之火正熄
◇生產一片牛排,需要2607加侖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