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女士:
在四月二十五日你們寫給聯邦總統的信函中,提到有關在香港白石營悠樂難民的處境,我謹以聯邦政府外交部人權部門負責人的身分,做以下的答覆:
根據我們的消息,在上述難民營中大約有一萬五千位悠樂人,他們在法律上已經被認定為非難民身分,或是他們仍然繼續在申請成為合法難民身分的第二審中。
那些根據國際公約認定的悠樂難民,現正生活在其它的難民營中。在此事中要說明的是,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UNHCR) 負責一部分的審理難民身分的過程,並留意審查的正確性。
已被確定為非難民身分者,約有二萬八千人在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的協助與
悠樂當局的同意下,從香港將其自願遣返回祖國。每人可獲得美金三百六十元,以作為過渡時期的資助。其中也有幾起強迫遣返的案件。然而依據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和遣返回國的
悠樂人保持聯繫,並無事後的政治迫害的案例發生。
依照一九八九年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起草行動綜合計畫(CPA) ,包括奧地利在內的多數西方國家,決定那些不具難民身分的
悠樂人,應讓他們有機會回到他們政經方面基本上都已大幅改善的祖國。
反抗遣返活動在白石營已經很明顯地成形,這是由於在今年初有遷營的行動,以致不斷有絕食抗議發生。在四月七日的騷亂中,警察使用催淚瓦斯鎮壓進一步的抗爭。關於傷者的報告十分分岐。香港政府已成立了由兩位法官為主的調查委員會調查此事,但他們的報告尚未出來。
奧地利當局密切的注意此事的發展,並主動參與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在此問題的工作。明顯的很多難民寧願在營中暫住,而不想被遣返
悠樂。
這些尚存的社會人道問題,須經由關心維護人權原則的人共同來解決。
致上
最佳的問候
敬愛的女士:
您在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寫給聯邦總理先生,有關香港白石營的事件,現為您做以下的答覆:
在上述難民營內的悠樂公民,他們在申請難民身分的過程中,有些已被否決或現正處於第二階段的審核中。
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UNHCR) 負責一部分審核難民身分程序。
那些未被裁定為難民身分的許多越人,在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與悠樂當局的協商下,已自願接受遣返。依據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表示,至今並無
悠樂當局政治迫害之案例發生。
包括奧地利在內的大多數西方國家,於一九八九年經由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起草的行動綜合計劃(CPA) 中決定,如果可能的話,讓那些尋求庇護而終被否決的
悠樂人,有機會回歸他們的祖國。
儘管悠樂的政治經濟情況已經改變,但反抗遣返的事件仍一再發生。
因此奧地利正密切注意上述事件的發展,並且參加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的有關措施,以便於在無損人權的前提下,解決尚存的人道問題。
致上
友好的問候
澳洲外交事務及貿易部回函
1994.5.31 (原文為英文)
親愛的先生:
感謝您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來函外交部長、參議員依凡先生,有關香港遣返香港悠樂船民之事,部長特請我代他回函。
來自香港的報導有關四月份在難民營所發生的事件,令人很不安,也引起了所有對東南亞難民問題,尤其是香港地區欲尋求一個正義與和平解決人士的關切。身為CPA (中南半島行動綜合計劃)的加盟國,澳洲可說是仁至義盡,而且自從一九八九年六月起,澳洲已經實際參與國際間實踐CPA 的努力。其行動當然就是遣返不符合難民身分者,但是澳洲政府反對使用任何暴力,不論是來自軍方、警方或是平民,而且對來自香港的那些報導也深表關切。
關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發生在香港白石難民營之事,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UNHCR) 的香港分署已將資料提供予我們,我們也曾就此事與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討論過。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香港署長晏泰德先生也向布政司安全祕書正式表達了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對四月七日之事的關心。還有,在悠樂文刊物 " THE BULLETIN "(公報)訪問的時候,他也公開表達了關切之情。訪談內容的影本隨函附上供您參考。
香港當局因此公佈一份獨立的、有關四月七日白石事件的殘暴行為的調查報告,本部對你們所提到的
國際禪定學會的提議不太明瞭。如果所涉及的是那些已經被認定為難民的人,無疑地這樣會有助於他們的安置事宜。然而,香港羈留中心裡的問題是發生在那些不被認定為難民的人身上--也就是被CPA 過濾掉的人。
我注意到你們也曾去函移民及種族事務部 (IMMIGRATION AND ETHNIC AFFAIRS)部長,其職責專門負責安置事宜。謝謝你們將此事告知部長先生。
您誠摯地
米勒